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王子儀) 12月5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昆洛路與君安路交叉口處發(fā)現一只猴子。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發(fā)現有一只猴子在昆洛路與君安路交叉口的綠化帶邊上警惕地望著四周。周邊車來車往,為了盡快將其帶離危險區(qū)域,民警購買了水果,嘗試在猴子進食時用網兜將其捕捉。然而,警覺的猴子察覺到網兜的存在后,便慌忙逃進了附近的樹林里。
次日,官渡森林警察大隊再次接到報警稱,昆洛路與官渡區(qū)第六中學交叉口處又出現了猴子的身影,于是民警立即動身前往。在現場,民警發(fā)現這只猴子與前一天逃進樹林里的是同一只。此時,它正在路邊的樹林里尋找食物。于是,民警再次嘗試用水果誘捕,幾名熱心群眾見狀買來了包子幫助民警一起“吸引”猴子。這一次,猴子先觀察了一圈民警手上是否有抓捕工具后,再慢慢向民警靠近,并大口享用食物。看到猴子放松警惕,民警將其抱起, 放進提前準備好的籠子后帶離現場。
經初步觀察,該猴為熊猴,屬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