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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貴州省近年來最大一起拐賣婦女、兒童案進行了一審宣判,29名被告人領(lǐng)刑,其中主犯何開勛犯拐賣婦女、兒童罪,被判處死刑;主犯羅琴、王永慶犯拐賣婦女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記者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2003年至2007年7月,何開勛、王永慶等25人伙同他人組成犯罪團伙,在貴陽市火車站、客車站、市西路、浣紗橋、紫林庵等地,以招工“包茶葉”“包葵花”“串珠珠”“做工藝花”等為由誘騙受害女性,并將其騙至該團伙成員租賃的出租屋內(nèi)“打工”。該團伙成員偽裝成工人、主管、經(jīng)理等,繼續(xù)對受害人進行誘騙及看管。
????之后,該團伙成員再以需要到外省進貨出差為由,將受害女性拐騙至山西、福建、浙江等地,伙同曹桂虎、張桂香等當(dāng)?shù)厝素?將受害人販賣給當(dāng)?shù)卮迕駷槠蕖J芎θ酥心昙o(jì)最小的僅11歲。
????該犯罪團伙先后以上述方式在貴陽市拐賣婦女、兒童達89人,包括88名婦女和1名兒童。其中主犯何開勛拐賣婦女、兒童24起35人;主犯羅琴拐賣婦女15起21人;主犯王永慶拐賣婦女14起23人。
????12月15日至16日,貴陽市中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主犯何開勛犯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死刑;主犯羅琴、王永慶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曾凡遠(yuǎn)、潘祖武、曾葉、郭龍書、王慶蘭、劉義、王勇犯拐賣婦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余19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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