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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云南省曲靖市中院對受到社會廣泛關(guān)注的“5·12”系列拐賣婦女兒童案公開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別以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直至無期徒刑。
2008年5月,耿柱存竄至曲靖市麒麟?yún)^(qū),見一老人帶著孫女曉曉撿垃圾,遂騙老人到附近撿垃圾,耿柱存抱走熟睡的曉曉至宣威,與敖顯躍一起將曉曉以5000元賣給呂昭遠、陸大飛夫妻,后曉曉被多次轉(zhuǎn)賣。
在曲靖市麒麟?yún)^(qū)官坡寺一幼兒園附近,耿柱存、敖顯躍遇到接兒子曉浩的男子張標(biāo)(化名),閑談中得知張標(biāo)準(zhǔn)備離婚的事,兩人以介紹律師為名將張標(biāo)父子騙至宣威,飯桌上灌醉張標(biāo)后將曉浩以1.2萬元出售給呂昭遠、陸大飛夫妻。期間,王瓊芬在帶曉浩到山東出售中,攜帶一不知名的女嬰,同時以1000元的報酬請陸大竹帶另一不知名女嬰至河南鄭州交給王瓊芬。之后,兩名女嬰在拐賣途中死亡。
200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曲靖市麒麟?yún)^(qū)、沾益縣等地連續(xù)發(fā)生的多起兒童“失蹤”案件,引起了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guān)的高度重視。2008年5月12日,曲靖警方成立“5·12”系列拐賣婦女兒童專案組。由于案情重大復(fù)雜,涉及面廣,云南省公安廳將此案列為特別督辦案件。同年6月29日,專案組歷經(jīng)60余個晝夜的艱苦奮戰(zhàn),轉(zhuǎn)戰(zhàn)云南、貴州、河南、山東4省10余個市、縣,行程兩萬余公里,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成功解救被拐賣的婦女兒童8名(婦女1名,兒童7名),摧毀了一個集拐騙、收買、販賣、接送、中轉(zhuǎn)一條龍的特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團伙。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后,分別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耿柱存(女)、敖顯躍、呂昭遠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8萬元;以拐賣婦女、兒童罪判處陳梅菊(女)、陶汝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6萬元;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陸大飛(女)、王瓊芬(女)有期徒刑15年,分別處罰金8萬元、4萬元;同時以拐賣兒童罪對其余11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等,并處罰金。(新華社 區(qū)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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