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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報道
????安寧家庭暴力殺夫案
????長期以來,張?zhí)m都忍受著嗜酒丈夫的打罵,有時竟讓她喝丈夫的洗腳水……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2011年7月10日,在一次爭吵過后,張?zhí)m用凳子和磨刀石砸死了丈夫李建友(本報 2011年12月3日報道)。近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張?zhí)m有期徒刑8年。
????張?zhí)m今年31歲,出生在昭通永善一個小山村,她是5個孩子的母親,最小的4歲,最大的12歲。1999年,張?zhí)m與李建友認識了,之后就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當時張?zhí)m年僅18歲。大女兒還不滿一歲時,李建友一次喝醉酒之后,對張?zhí)m進行了毆打。不久后,張?zhí)m跟著李建友從昭通搬到了安寧。但是,李建友不去工作,整天除了喝酒就是睡覺。兩人先后生養(yǎng)了6個孩子,靠撿廢品、在洗車場打零工維持生活。
????有時候喝完酒,李建友還會拽著張?zhí)m的頭發(fā),把她的頭朝墻上、地板上撞,或者拿起東西砸她。
????2006年的一天,又一次遭受家暴后,張?zhí)m終于不堪忍受,獨自跑回昭通老家,呆了4個多月。之后,她聽說自己走了年幼的孩子沒人管,三女兒餓死了。她又從老家返回安寧,照顧孩子。
????2011年7月10日晚上,李建友酗酒后在安寧市連然鎮(zhèn)新哨灣村施興華板栗園家中,再次向張?zhí)m進行辱罵。張?zhí)m因不堪忍受,用家中的凳子及磨刀石多次擊打李建友頭部及胸部,致李建友顱腦損傷,當場死亡。
????事發(fā)后,張?zhí)m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zhí)m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張?zhí)m犯罪后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本案因家庭暴力引發(fā),被害人存在較大過錯,法院決定對張?zhí)m減輕處罰。
????據(jù)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zhí)m有期徒刑8年。
????云南省婦聯(lián)維權(quán)部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家庭暴力不是個案,更不是家務(wù)事,希望反家庭暴力法能早日出臺。(記者洪揚 實習生鄒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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