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江楓 通訊員李云興 免費出境旅游,還包路費,這樣誘人的條件,你心動嗎?但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免費跨境旅游要當心偷越國境,觸犯法律法規(guī)。
2018年,趙某、翟某、馬某、鄭某陸續(xù)成為某貿易公司會員,隨后,貿易公司的“金總”和“佟小鄭”組織四人和其他會員以及會員的親朋好友,一起到西雙版納、緬甸小勐拉免費旅游。2019年10月18日上午,趙某、翟某、馬某、鄭某和其余48名游客,乘坐大巴車抵達西雙版納州勐海縣打洛鎮(zhèn)某賓館入住,此后,趙某等4人與其他48名游客,分批次乘坐摩托車至中緬邊境非法通道,又乘坐橡皮艇偷越國境至緬甸小勐拉游玩。當晚,他們從緬甸小勐拉偷越國境返回中國打洛鎮(zhèn)入住酒店,后被民警查獲。
勐??h人民法院根據上述事實和相關證據,認定趙某、翟某、馬某、鄭某構成偷越國境罪,遂依法各判處他們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別判處罰金8000元。
宣判后,馬某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改判緩刑。二審法院審理查明,馬某與原審被告人趙某、翟某、鄭某的犯罪事實與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一致,他們四人違反出入國境管理法規(guī),結伙偷越國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境罪。原判審判程序合法,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故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